索引号: | XXGK-2017-003409 | 发布机构: | 耀州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6-10-24 | 文号: | |
关键字: | 房屋征收 决定书 | 浏览次数: | 次 |
有效性: | 有效 |
因耀州区锦阳办白家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建设的需要,根据中省市有关房屋征收补偿的规定,经会议研究,决定对耀州区锦阳办白家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应按照房屋征收补偿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建设项目:耀州区锦阳办白家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二、征收规模:征收493户。
三、征收部门: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四、征收补偿搬迁期限: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
五、房屋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特此决定
2016年10月21日